他雖然住在我家,但要見到他還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。
記得「葡萄事件」之後,大概過了兩個多星期吧,我才第二次見到他。
那天我剛從補(bǔ)習(xí)班放學(xué)回家,回到家才想起,媽媽跟著爸爸去香港出差,我得自己打點晚餐,好Si不Si的,媽媽給的伙食費在弟弟身上,而他那雙小時候沒被媽媽打斷的腿,這時候又不知道跑去哪里了。
晚上九點多,我身上只剩十二塊,晚餐還不知道在哪里……
我一個人呆坐在房間里,肚子餓得沒辦法看書,音樂聽到想把音響砸爛,嘴里咒罵著我弟,順便啃著冰箱里那塊早就y邦邦的鳳梨sU,喝著冰水,腦袋里想著要怎麼好好跟我弟弟算這筆帳。
先說好,我家不是甲級貧戶,不是沒東西吃,也不是沒東西煮來吃,而是我不敢碰瓦斯?fàn)t,也不會煮東西,因為小學(xué)時,有一次我跟弟弟玩家家酒,也順便把我的頭發(fā)燒了……
「喂!你一個人在碎碎念個什麼東西啊?」
這時我房門外傳來一個男孩子的聲音,我嚇了一大跳,也叫了好大一聲。
「誰?是誰?」我馬上跳到床上,抱著枕頭發(fā)抖。
「我啦!林翰聰啦!」他聽起來好像很受不了我似的。
「你怎麼在家?」聽見是他,我這才稍稍地放心了,但我還是沒放開枕頭,因為我不知道這家伙對我來說是不是具有危險X。
「我為什麼不能在家?」他反問我。
「你不是夜校生嗎?應(yīng)該在學(xué)校里吧?!?br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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