然而,最能體現(xiàn)子產政治氣魄和法律思想的,是子產鑄刑書之事。
古代國家在未有法典之前,大都經歷過一個秘密法的時期。上層貴族社會認為刑律越隱蔽越好,決不能讓國人知道。這樣才有利于貴族隨意處置老百姓,增加專制的恐怖和神秘。
子產決心打破這種愚昧,鄭簡公三十年,子產鑄大鼎,將國家法律條文鑄在上邊,把鼎放在城中繁華之處向世人公布。
此舉自然是國內國外,全數(shù)都是反對。
第一年,鄭國人嚎哭詛咒,取我衣冠而褚之,取我田疇而伍之,孰殺子產?吾其與之!
第三年,鄭國人拜倒于前,我有子弟,子產誨之;我有田疇,子產殖之。子產而死,誰其嗣之?
等到子產病重將死的時候,鄭國人又哭,子產去我死乎!民將安歸?
開拓者,永遠都要承受更多的指責和非議,而那些咒罵和指責的人,在看到好處之后,便是會立刻忘記了他們之前說了一些什么,將臉一抹,便是笑嘻嘻的跟著走。在子產之后,華夏大地上各個諸侯國,最終也就拋棄了隱秘法,將法典紛紛以各種形式公布出來……
裴茂想著,斐潛之言,多半也就是這個意思了。斐潛現(xiàn)在做的事情,也像是一個開拓者,尤其是斐潛說了子產和魚的事情,更是隱隱的指向了裴茂就是那個謊言的小吏……
臣……臣不敢欺瞞主公……裴茂拜倒在地,臣有罪……請主公降罪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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