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個月。
江旭給自己定的時間是三個月。
三個月后,他就會向沈知夏提出分手。
沈知夏下午確實可以早收工,只是她沒想到,還有劇組聚餐這回事。
請客的人是導(dǎo)演,說是上回私生的事是他的疏忽,所以做主請沈知夏一頓,算是賠禮道歉。
主角之一是自己,沈知夏當(dāng)然走不得,只能跟著留下。
曾姐作為沈知夏的經(jīng)紀人,自然也在受邀之列。
飯局上的推杯換盞阿諛奉承沈知夏不喜歡,敬酒之后,就偷懶找了個角落,想討一番清閑。
沒想到剛坐下就被曾姐逮住。
沈知夏還以為是自己偷吃了一個獅子頭被發(fā)現(xiàn),心虛得厲害,不曾想曾姐說的卻是另外一事。
“還記得陸衡嗎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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